黄悦文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杜阮镇松岭区居仁村的新府集建字(1989)第200700540号_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现声明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悦文(黄悦宁代)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