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广扬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荷塘镇六坊区的新府集建(1995)字第180501189号_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广扬(徐文盛代)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