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国道G325线鹤山址山至开平塘口段改建工程对220kV五开甲乙线#23-#24段线路迁改(资金补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0410-20260416),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长沙街道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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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线路迁改(资金补偿)工程
建设单位:
开平市交通运输局
建设地点:
开平市沙塘镇台洞村委会
环评机构:
开平市几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拆除220kV五开甲乙线#23-#24段双回路架空线长约2×0.267km,新建220kV单回路线路路径长约0.542km,其中220kV五开甲线#23-K1-#24段长约0.268km,220kV五开乙线#23-K2-#24段路径长约0.274km,起点为现状#23塔(北纬22度25分31.99秒,东经112度35分58.01秒),终点为现状#24塔(北纬22度25分33.91秒,东经112度36分7.19秒),架空输电线路,线路总体为东西走向。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要做好以下方面工作:①减少土地占用。②绿化和植被恢复。③水土保持。④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工艺。⑤做好施工场地拦挡措施。运营期要做好线路沿线及塔基处绿化恢复。
2.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3.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废经收集后交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